案件傳真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王俊、通訊員黃堯報道:近日,深圳福田區一快遞公司在半小時內遇到了二名代郵槍支觸法的“水客”。二人先後被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郵寄槍支罪提起公訴,一審法院先後判決二人罪名成立,其中被告人劉某某獲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另一名被告人獲判有期徒刑二年。
  據福田區某快遞公司員工小張(化名)回憶,2014年5月中旬一日晚8時許,一白衣男子到其公司郵寄幾個已封裝好的包裹。按照公司規定,他要求拆包檢查,對方起先稱貨品特殊不能檢查,後見小張堅持突然就跑了。附近商場保安接報後立即出動,不久將該男子抓獲到監控室。包裹拆開後,發現裡面全部都是槍支。
  此時,又有一名男子來到該快遞公司郵寄包裹。細心的員工發現該包裹與白衣男子郵寄的包裹一樣,於是立刻通知保安。保安把包裹拆開後發現裡面也全是槍支,隨後報警。
  經查,該兩名男子均為香港戶籍,經常受人之托從香港代購或到內地代郵。案發當日,白衣男子即被告人劉某某受一男子之托代郵包裹,在其包裹內查獲了四類仿真槍械:仿真手槍、手槍彈匣、仿“AK47”步槍、仿“M4”步槍。據其供述,其代郵每個包裹能收到200-300元港幣的報酬,雖知道此類代郵具有風險,但考慮到豐厚的報酬,就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。
  經核實,兩名男子之間並不相識,也都受托於不同的人,同一時間代郵仿真槍純屬巧合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深圳案件傳真 兩名香港水客代郵槍支觸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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