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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許昌6月8日電(吳揚 旭峰)今天早上,一條有關“許昌銀行董事長高志民被雙規”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轉來轉去。記者致電河南許昌市紀委官員求證此事,得到了證實。
  據瞭解,自2013年以來,河南許昌銀行董事長高志民不斷被實名舉報。舉報者在舉報信中,列出了董事長高志民的六大罪狀。當中包括高成立空殼公司向銀行貸巨款買股票;非法獲利五千萬元(人民幣,下同);濫用職權給行賄他的企業貸款;私自安排人員進入銀行工作;再向每人索取“好處費”等等。經搜索發現,這些舉報信早在去年8月就已在網絡盛傳,一度被屏遮、刪除。
  據報道,兩天前,有記者前往許昌銀行試圖採訪此事,銀行方面以高志民工作忙為由予以推脫,且未就有關舉報情況進行說明。
  有消息稱,高志民於2001年8月到許昌銀行任職,曾被評為2010年度中國“三農”領域年度貢獻人物稱號。
  許昌市紀委谷姓官員向記者證實,高志民已被雙規,目前正在紀委辦案基地接受調查。  (原標題:河南許昌市紀委官員證實:當地一銀行董事長被雙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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