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朱珉迕)寶山區全體區委常委和正、副區長,日前相繼簽署一份廉政責任書。與以往不同的是,承諾書上多了一份清單,逐項列出了其分管工作領域的 “廉政建設重點責任風險”和“防範措施”;簽字者必須保證,一旦清單上的條目出現問題,作為分管領導將接受追責處理。
  寶山區首創的 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風險清單”制度,就此正式啟動。區委書記汪泓表示,此舉旨在增強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制約,並將具體職能部門的廉政管理壓力直接傳導至分管領導,“區委區政府班子成員必須帶頭強化‘一崗雙責’意識,不僅抓業務工作,也要抓黨風廉政,這不能流於形式。”
  寶山區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前不少領導幹部習慣於抓具體業務,卻未必習慣抓相關領域的廉政建設。在工程招投標、資金審批等領域,近年也出現過幾起腐敗案件。儘管已有“一崗雙責”制,但在實踐中,“黨風廉政由紀檢部門管”的想法仍不時存在。而在理想情況下,“分管領導對業務部門情況熟悉,也就應當更容易發現相關業務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,抓廉政理應更內行。”
  風險清單制的推出,將使廉政責任的“過程管理”進一步強化。根據要求,包括書記、區長在內的所有區委、區政府班子成員,均需列出本人分管領域可能出現廉政問題、需重點關註的“廉政風險清單”,並相應擬定落實廉政責任計劃措施;清單內容經區委、區政府主要領導及區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審定,並報市紀委備案。到年底時,每位簽署了“風險清單承諾書”的區領導均要向區委書面和口頭進行專題述責,一旦清單上的承諾未能兌現,將受到問責。
  “紀檢幹部‘燈下黑’問題;該查不查、該辦不辦、失之於寬、失之於軟的問題;行政服務中心建設中是否嚴格按照程序走的問題”——區委常委、區紀委書記章俊蓀,帶頭梳理出三項重點廉政風險寫入清單。而在近一個月時間內,“中小型工程招投標的資金使用”、“醫葯購銷領域資金安全”等,分別被有關常委、副區長列入了“風險清單”;下轉5版
  (上接第1版)一些分管領導還展開專項調研,排摸分管領域中的風險情況。
  區紀委副書記商志高介紹,目前寶山區已梳理出40餘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風險;今後每年清單都將根據實際進行更新。啟動“廉政風險清單”制度後,區紀委將適時把涉及清單內容的信訪案件、行政監察等相關情況通報相應區委、區政府班子成員;還將協助區委並聯合人大、政協監督及行政監察、財政監督、審計監督、輿論監督等多種方式,合力推動年度責任風險清單內容落實。
  (原標題:寶山首創廉政風險清單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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